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28 10:37:00
新世纪之始,中国共产党将“以人为本”确立为其基本执政理念,这一理念,相对于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所确立的“为人民服务”理念,是执政者对治国理政认识的一个提升。
“为人民服务”强调的基点在“人民”二字。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核心毛泽东,无论在革命年代还是建设年代,多次在与“敌人”对立的角度使用“人民”这个词语。当然,“人民”在外延续上,是不包括人民的对立面——“敌人”这样的人(群)和阶级(层)的,比如革命年代的官僚资本家们、地主们以及附属于他们的反动知识分子们。中国共产党由此确立了的“为人民服务”宗旨。在革命年代,阶级对垒尖锐而鲜明,“人民”和“敌人”的区分是明确的。及至新中国建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战争年代作为“敌人”的资本家、地主阶级等或被消灭或被改造;与之相应,“人民”的范畴愈加扩大,“敌人”阵营极大地缩小。1949年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执政党者并没有注意到或者是忽略了这种阶级结构的变化,致使继续沿用革命年代的阶级斗争以及大规模群众运动的方式处理所面临的各方面问题,这种实践带来了不良的社会效果,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治路线。在一个和平建设的社会里,执政者理应把协调并服务于全体公民作为基本的准则。
共产党于21世纪初提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人为本”强调的基点是“人”,这里的人,是指每一个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贯的社会成员,即一个个公民。无论一个公民从事什么职业、处于什么样的阶层,在国家的宪法及法律面前,他们的权力和义务是平等的。即便是犯有不同种类罪行的人,他们作为公民的许多基本权利也还是不可剥夺的。
“为人民服务”作为执政党的宗旨,反映其政治性和党的本质,而“以人为本”作为执政理念,则更多的体现公平、公正的宪法法治性。二者有同有异,从国家日常治理看,前者要落实在后者中。